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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民旁听近年来已成方兴未艾之势,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被广泛应用,并将其作为拓展人大监督渠道、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密切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相继以决议、决定、暂行规定等形式通过了有关办法,公民旁听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公民直接听取权力机关的工作内容和了解权力机关的运作方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然而,一些地方的公民旁听却如聋子的耳朵--摆设,成了形式主义的又一个表现形式.

  • 标签: 公民旁听 中国 民主政治 人大监督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拨开提单为证权证券的迷雾,将提单所表征的“提货权”与运输合同下的“运送物之交付请求权”相区分,还提单为设权证券之本原,不仅能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海事审判实践的“提单诉权”及当事人身份识别等问题,还能为建立提单法律关系理论奠定基础,便于在提单商业活动所涉国际货物贸易、国际结算等领域识别、厘清相关法律关系,进而在提单立法权利义务配置及提单争议纠纷解决的法律适用方面提供更为精准的技术理论工具。

  • 标签: 提单 提货权 设权证券 提单法律关系
  • 简介:现实中,在“临时工”的使用上,呈现出“刚需”与“无关紧要”的矛盾综合体,“临时工”在参与执法时常被质疑,而且,在出现问题时,“临时工”屡屡被抛出当作“替罪羊”。

  • 标签: “临时工” “替罪羊” 综合体 执法
  • 简介:当下中国,国税总局实质上垄断了税务行政领域税法规范的解释权。这一现象既不符合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也难以摆脱社会各界对国税总局“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体制质疑。然而,通过对税收法定原则和功能适当原则分析可知,国税总局解释权不仅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而且具有实质上的正当性。纵然如此,对国税总局解释权的行使仍应保持足够的警惕,限制其滥权为恶的可能,促使其保持解释的合法性限度。要实现这一目标,有必要将纳税人主义厘定为国税总局解释税法的基础立场。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可以解释性文件制定为主线,通过正当程序的设定,敦促国税总局解释权的正当行使;另一方面可以解释性文件监督为内核,通过立体化监督体系的创设,规制国税总局解释权的合法运作。

  • 标签: 国税总局解释权 税收法定原则 功能适当原则 保障机制
  • 简介:众所周知,中国的律师制度创建于民国时期,但有关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已有成果却并不多见。最近几年尽管有关司法问题的研究成了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但由于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方面,目前中国学术界的主流思想是理解和欣赏,因而许多学者都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到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制度资源的整理和挖掘方面,而与我们现行法律制度关系最为密

  • 标签: 民国晚期 西安地区 律师制度 中国 传统文化
  • 简介:中国西部地区“三股势力”的恐怖活动对国家和平、安全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从国际环境、民族宗教、经济文化等方面综述引发西部地区恐怖犯罪之根源。指出遏制、防范和打击西部地区恐怖犯罪的战略指导思想。

  • 标签: 恐怖犯罪 西部 三股势力 对策
  • 简介:图书馆法作为法律的一个分支,是图书馆政策的具体体现和定型化,作为大陆法系的台湾地区推出的"图书馆法"草案已于2001年通过并实施,而中国大陆图书馆法还处在草案修废阶段,通过对台湾地区图书馆立法的认识,一定会积极促进中国大陆图书馆法的制定工作与理论探讨,再铸图书馆事业的辉煌.

  • 标签: 台湾地区图书馆 立法特点 借鉴意义
  • 简介:特有范畴的形成及其体系的构建,是中国宪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也是中国宪法学者的共同学术使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理论对于中国宪法学范畴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宪法学范畴的形成及范畴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具体现象分析、归纳到抽象本质综合、演绎的辩证理性概括方法。宪法秩序这一概念的自身属性符合中国宪法学范畴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应当成为中国宪法学的范畴之一。宪法秩序作为中国宪法学的范畴,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宪法秩序 宪法学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
  • 简介:刑法实践以犯罪为核心而展开,犯罪是引发共同体的道德评价并受国家刑罚回应的行为,因此需要对犯罪的价值本质和为什么国家要以刑罚加以回应的证难题作出解释。从自然法的视角看,法律的道德基础在于共同善。法律通过设置一个制度性框架让社会成员可以追求和实现共同善,而刑法是以强制方式保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善实践机制的特殊规范。刑法通过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反映了这些行为对共同善的不尊重。共同善的本质决定了国家将犯罪者驱离共同善之外是内在回应性的,这支持了刑罚报应主义的合理性,也能回应报应主义所面对的诸多传统挑战。

  • 标签: 自然法 共同善 犯罪 刑罚 报应主义
  • 简介:大陆和香港地区离婚制度的比较陈玉离婚即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制度是当代各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大陆与香港由于长期处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因此,在离婚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

  • 标签: 离婚制度 婚姻法律 香港地区 离婚程序 当事人 离婚案件
  • 简介:<正>台湾当局于1992年9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件》(下简称《关系条例》),表明涉台法律事务的处理进入新的阶段,预示着海峡两岸的涉台律师业务将会日趋增多,因而《关系条例》的实施对涉台律师实务有何影响,就成了海峡两岸律师所关心的问题,更是海峡两岸律师所要解决的新课题。

  • 标签: 台湾地区 法律事务 台湾当局 合法权益 被继承人 继承权
  • 简介:台湾地区的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或者基于职权针对未来的一般事项制定和发布的抽象规范。台湾地区在威权体制结束之后开始厘清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行政命令违法的审查机制,对行政命令主要采用行政审查、立法审查及司法审查。台湾地区行政命令违法的审查机制对大陆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 标签: 行政命令 行政审查 立法审查 司法审查
  • 简介:台湾地区民间金融活动由来已久,在正规金融体系尚未健全时期,对台湾地区经济发展有相当大的贡献。而目前,民间金融活动以私人间的"合会"最为普遍与兴盛。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它也引发了经济、政治及社会等诸多层面的问题,尤其是一旦出现经济不景气、失业频增、纠纷频发等因素,就容易发生倒会事件,进而危及个人和家庭,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台湾于2000年5月5日将"合会"纳入"民法"债篇加以规范,这对于维护民间金融秩序和保障私人权益有很大的帮助。研究台湾地区合会的起源、相关争议问题及法律制度,将会给日益严重的我国民间金融问题提供一个解决的思路。

  • 标签: 民间金融 合会 标会 地下金融 倒会
  • 简介:民族地区推行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机制,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工作中的"三对矛盾",体现"恢复型司法"理念与民族传统和合文化的契合,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限定较窄,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合理、适当地探索扩大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当前民族地区"检调对接"司法实践体现出正式制度与民间调解的有效结合,在赔偿、履行、帮教方式上,仍有必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在民族地区的推行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面临着阻力和困境,应通过完善相关规范,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民族地区 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 简介:国民党政府在大陆时期以及迁台后,尤其是迁台后,为维持其统治、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曾经颁行了大量的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等特别刑法。由于绝大多数单行刑法仅为应一时之需,而极少照顾到刑事法律体系的严谨性、稳定性、协调性,因而尽管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但是不可否认也存在诸多的固有缺陷,形成实际的立法与司法负面效应,有损立法与司法威信。

  • 标签: 台湾省 刑法 单行刑法 合理性 前景 立法缺陷
  • 简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广东制贩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比较活跃,无论是缴获的苯丙胺类毒品数量,还是破获的苯丙胺类毒品案件数量,尤其是大案要案数量,广东始终在全国居于前列,是我国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发地区。广东警方应充分认识到打击毒品犯罪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禁毒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禁毒基础工作,加强重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

  • 标签: 苯丙胺类毒品 回顾 前瞻
  • 简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促进我国地区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举全国之力对不发达地区进行大规模开发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有很多有益经验值得借鉴,我国西部是一片广大的区域,与东部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势差,其发展差距正在不断拉大,必须采取措施,依靠各方面的力量,使其尽快发展起来。

  • 标签: 地区协调发展 西部大开发 对策建议
  • 简介:社会契约理论起初不过是人们假设的一种乌托邦。社会契约理论从乌托邦到现实政治的过程,乃是一个法律化的过程。法律就是社会契约的一般规范表达。法律本身承载的”作为乌托邦的社会契约”使命,使得法律自然具有制度修辞的属性。

  • 标签: 社会契约 乌托邦 法律 制度修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