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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某收藏家购买了某著名画家的几十幅画。在未得到该画家授权的情况下,收藏家将这些画交付某出版社,以该画家的名义出版了一本画册。画家得知后非常气愤,认为自己虽然转让了这些画,但从未言明转让画的著作权,收藏家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而收藏家则认为,自己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这些画的所有权,对画家来说,随着转让行为的完成,他失去了对该画的实际控制权和支配权,而自己作为画的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画的权利。类似上面的纷争还有很多,一些唱片(包括盒带)、书籍出租者的有偿出租行为在遭到有关著作权所有人的强烈指责后,就曾振振有词地说:“拥有轿车的人可以开展汽车出租业务,我们为什么不可

  • 标签: 著作权法 财产所有权 著作财产权 作品完整权 收藏家 权利保护
  • 简介:邪教是当代社会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而且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一种必然的现象,是人类社会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必须面临的、不能回避的挑战。为了能协同一致对付这种挑战,对邪教应当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在目前大量新兴宗教与少数邪教并存的情况下,应当使用NewReligion指称新兴宗教,用cult一词指称邪教。新兴宗教的主要特点是反传统,怀疑传统权威而向神秘主义复归;邪教是新兴宗教极端化的结果,它具有毒化心灵、聚敛钱财、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反人性、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恶特点。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敌,世界各国对本国邪教(组织)都是通过立法予以坚决打击的。

  • 标签: 邪教组织 当代 邪教本质 宗教 法律控制
  • 简介:陈元龙,男,天津师范大学中国画艺术研究所所长,天津师范大学书画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擅长花乌、山水兼画松鼠,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天津市河西区政协委员。

  • 标签: 陈元 天津师范大学 作品 协会会员 艺术研究所 硕士生导师
  • 简介:<正>作品是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为了使作品能得到著作权法的适当保护,弥补著作权法难以对受其保护作品的取舍作出详细规定可能存在的不足,有必要在理论上抽象概括出作品的法律属性,以明确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部作品能否受著作权保护,关键在于认定其是否具有下列属性(条件)。一、作品的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又称创造性或原创性,是指作品源发于作者自身,是作者独立进行创作活

  • 标签: 著作权法 著作权立法 著作权保护 独创性 法律属性 法律保护
  • 简介: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作品提供行为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二分法作为构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责任体系的基础,但没有界定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作品提供行为。许可行为统领网络作品提供行为,取得许可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品提供行为的法律起点和本质法律特征,是责任体系的分界点。其法律标准是“取得授权的合法性”。以授权为核心,正确适用法律既需要把握许可行为与提供行为、提供行为中的技术服务的关系,还需要以网络技术特征界定各种单纯网络技术服务。

  • 标签: 著作权法 网络作品提供行为 法律特征 单纯技术服务 法律责任
  • 简介:原创性是作品可版权性的核心要件,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作品来源于作者,而不是抄袭他人作品的结果;原创性并不包含艺术价值和新颖性的要求;个性的存在是原创性的直接证据;在特定作品中,版权法的原创性要求可能与这些作品将要实现的社会价值相冲突,版权法需要作出适当平衡;创作意图的存在与否不应当成为原创性的要件;额头出汗原则不应当成为现代作品获得可版权性的基础;原创性是否包含创造性应当视作品类型的不同而作不同处理。应当将作者导向型分析与作品导向型分析,特征导向型分析与目的导向型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对作品是否具有原创性作出适当的界定。主观性的表达可能受版权法保护,但客观性的事实却不具有可版权性。

  • 标签: 原创性 艺术价值 个性 创作意图 额头出汗原则 新颖性
  • 简介:一、法学的理论认识功能在我国法学界,人们多把功能、职能、作用三词混同作用。认为分开使用无多大实际意义。我们的认识正好相反。当然,任何事物的功能、职能、作用是密切联系的,不能截然分开。但是三者并非完全等同。功能多是指事物本身固有的功用和效能。职能多指事...

  • 标签: 法学 法律文化 法律实践 法律规范 法律现象 法律运作
  • 简介:署名权的法律意义之一在于明确作品的权利归属、维护作品创作的特定风格。冒名侵权作为一种新的侵权形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主观上的故意性、侵权对象的特定性和行为上的隐蔽性等特点,其实质是以不知名的某特定主体的姓名或署名(与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完全相同)冒称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发表、出版、复制、销售作品的侵权行为。冒名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知名作家权利受损事实的存在、以知名作家为侵害对象、隐性的外在冒名行为和有冒名的故意等几个方面。现行著作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有其不周延性,只有建立和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充实现有的著作权法规,增加作者或著作权人署名的特定附随义务,才能有效地防止冒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知名作家的署名不被冒用,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潜能的充分发挥。

  • 标签: 署名权 署名权侵权 冒名 知名作家 作者
  • 简介:在目前司法实践中,网络游戏被归入视听作品类型得到著作权保护,这种保护方式是对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一种扩张性解释。网络游戏直播的出现,使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趋于复杂,也产生了重新审视这一界定是否适当的需要。视听作品类型无法解决多元主体的权利行使问题,权利人广播权或网络信息传播权的适用也出现障碍。加之网络直播平台可以主张的合理使用等抗辩,使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陷于法律的不确定状态。鉴于网络游戏作品在网络直播视域下的特殊属性,有必要将其作为特定客体类型加以保护,排除广播权适用,将玩家行为界定为表演,同时引入法定许可解决相关权利行使问题。

  • 标签: 网络游戏 视听作品 特定作品类型 法定许可
  • 简介:本刊十分看重稿件的学术品质,但又不单纯追求学术品质。本刊最高的追求是充分发挥月刊的优势,从法学角度帮助和促进中国社会生活中面临和即将面临的种种问题的解决。我们以为,只要是真诚地致力于解决法律生活中的理论的和实际的问题,这个月刊就肯定会有它的读者和作者。本刊也重视作品的被引证率和被转载率,但相对于最高追求而言,这些都是比较次要的考虑。

  • 标签: 作品 考量 学术品质 社会生活 转载率 追求
  • 简介:合作作品就是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合作协议创作的作品。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将其贡献融入合作作品的当事人,即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为合作作品,须考虑三个条件:当事人之间是否有合作协议、当事人是否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将贡献融入合作作品。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由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可能是汇编作品、组合作品或者演绎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现行《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合作作品的规定存在三大缺失:一是忽视了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创作意图;二是将合作创作混同于单独创作;三是用实际创作取代当事人的贡献。2012年3月31日,由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征求意见稿,基本上维持了现状。针对此,本文提出了关于完善合作作品规定的建议。

  • 标签: 合作作品 合作协议 合作作者 著作权共有
  • 简介: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中,如何对待法传统,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长期以来,人们为此争论不休。肯定者认为,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不能抛弃法律文化传统,中国法传统可以成为中国法治社会的文化资源;否定者则认为,中国法传统与法治文明格格不入,它不但不能为法治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内容,而且会阻碍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它是必须被抛弃的文化糟粕。

  • 标签: 法律文化传统 中国法 法制现代化 法治社会 法制建设 当代中国
  • 简介:当代中国宪法与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当代中国宪法尊重习惯的客观存在,当代中国宪法在序言、正文中对习惯进行了肯定和明确的认可,确认了习惯的正式法律渊源地位。当代中国宪法通过基本权利的规定、国家结构职责的规定,具体保障习惯,使宪法认可的习惯能够予以实现。当代中国存在许多宪法习惯、宪法惯例,我们应当更全面、更理性的认识当代中国宪法的习惯,更重视内生规范的总结。

  • 标签: 当代 中国 宪法 习惯
  • 简介:<正>本论文的目的是探讨英国的法社会学研究领域现状的各个方面。其日的特别是,说明近年对法社会学和对社会与法律的研究的兴趣显著地增长,这件事是同英国把法律看作职业和学术领域的某些特殊情况相关联的。此外,本论文将阐明英国法学研究现状。此项阐明反映:作者对于当前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争论所抱的态度,远不是中立的。因为我的观点不

  • 标签: 法社会学 英国 研究领域 法学研究 学术领域 法律教育
  • 简介:继“外国法律文库”之后,我国法学界的一批青年学者又推出了一套翻译丛书:“当代法学名著译丛”。这套侧重法社会学与法理学的丛书的出版不仅使中国读者可以读到一批近二十年来在国际学术界占有重要地位的名著,对于推进中国法学向纵深发展,乃至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镜和思路也必将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中国的比较法学研究从中获益也是当然的。作为主编,季卫东博士为译丛各书分别撰写了一篇导引性的评介,这些评介文字建立在作者对各派学说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因此,不仅有理论上的深度,而且也照应到各派学说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很有价值的评论作品。本刊征得季博士及当代法学名著译丛编委会同意,选出其中五篇在本刊先行刊出,并附登译丛总序以及第一批十种书目,以便读者了解丛书概况。该译丛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精印出版。

  • 标签: 布莱克 波斯纳 现实主义法学 译丛 回应型法 正当化
  • 简介: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重要标志。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既要从法教义学的普遍立场和一般方法论出发,也要充分认识中国刑法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刑法教义学的引入不意味着学术主体性的丧失,应当区分法教义学知识与法教义学方法。要仔细甄别域外教义学知识与中国刑法语境的兼容性,积极引入没有语境障碍的教义学知识,并运用教义学的一般方法创造立足本土的新教义。中国刑法教义学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加强体系性,同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体系封闭和僵化保持警惕。社科法学的研究不会对法教义学形成挑战,而是提供了资源和助力。法教义学有能力回应和解决疑难案件,在广泛吸收多学科知识并充分考虑利益、价值等因素的同时,仍然保持法律场域中法教义学论证的独特性。法典化国家的历史现实,决定了法教义学是法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但绝非法学研究的全部;法教义学应当充分尊重其他法学研究方法,虚心学习、共同繁荣。

  • 标签: 刑法教义学 教义学知识 教义学方法 解释论
  • 简介:论著作权作品的“适当引用”吴汉东"适当引用"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范畴。所谓引用,即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适当引用"得到著作权国际公约及各国著作权法的普遍承认,但是这一规则在司法实...

  • 标签: 著作权法 合理使用制度 原作品 新作品 复制权 创造性
  • 简介:西方当代文学阅读理论的多向度展开首先表现在对阅读本质的不同理解上,并产生了多种看法:阅读即解码、阅读即对话、阅读即意义空白的填补、阅读即品味的区隔、阅读即“互文”;当代西方文学阅读理论中关于阅读心理的研究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并形成了多种文学阅读心理理论:认同论、完形论、同化论、内摄论、极乐论;对读者类型的研究在当代西方文论中才真正进入到一种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并形成了多种有关读者类型的看法,主要有:虚构读者、真实读者、隐含读者、理想读者、冒牌读者、模范读者、超级读者、内行读者、抗拒的读者。这些理论的划分目前还未必十分成熟,但无疑都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追求,对它们的了解有助于推动我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实践和批评理论的建设。

  • 标签: 西方文学 阅读理论 文学理论 文学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