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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跨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跨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跨界环评的实践。

  • 标签: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 重大环境影响 国际习惯法
  • 简介:<正>一、民法法系的形成法系是法律制度的一种分类方法,其标准或根据是这些法律制度的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也就是说,把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的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划分为一类法律。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法系,其历史长、分布广、影响大,十三世纪欧洲复兴罗马法时期即已开始形成。这个时期欧洲大陆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罗马法复兴运动而具有了明显的共同特征或传统。其标志如下:1.各大学均讲授罗马法,各国法学家

  • 标签: 民法法系 罗马法复兴 法律制度 普通法 法律发展 资本主义
  • 简介:<正>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经济领域里的重大变革,同时也是一次法治领域里的重要实践,是一个把法律运用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依法塑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法律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战略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全

  • 标签: 国企改革和发展 十五届四中全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企业改革 战略措施 现代企业制度
  • 简介:<正>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商品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发展以及新文化的发展)的历史大潮有力地冲击着我国的法学,使法学特别是法学理论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如何摆脱法学危机,使之科学化现代化,以适应改革发展的现实历史走向,是每个有责任心的法学工作者都在深思的大问题。一、主流法学理论的变革势在必行

  • 标签: 法学理论 法学研究 权利 政治体制改革 民主政治发展 义务本位
  • 简介:<正>一、“第二次生命”罗马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物之一,了解它是开明教育的一个部分,正如了解其他许多伟大事物一样。除开这个事实以外,它在过去的岁月里一直保持着影响。事实上,正如耶林在上个世纪所写的那样:它已经成了“当代世界文明的一个因素。”当然,对于律师法科学生来说,罗马法一直服务于作为法理学法律学研究导论的特殊目的。在英格兰,自从伦巴第人维卡留斯1149年左右在牛津开始讲授罗马法后,罗马法的作用就已被这样理解了。维卡留斯并且还出版了一部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的著作。

  • 标签: 罗马法 查士丁尼 法典编纂 德国民法典 地役权 赠与人
  • 简介:<正>对青少年的专门立法,是历史进程的客观需要,是现代社会的必然产物,是法学的一个新领域。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卅制定的《少年法庭法》,被公认开创了世界青少年专门立法的先河。90年来,青少年专门立法由于它法律体系新颖、行为主体特殊、处理措施多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显示了巨大的生命力。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制

  • 标签: 青少年工作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专门立法 青少年立法 健康成长 法律体系
  • 简介:WTO规则以权利义务之综合平衡为原则,以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自由平等发展为目标.WTO协议、规则、机制为国际商事交往设立了一个立体的法律平台,这一平台的设立必然会带来国际商事交往的大发展.而国际私法从冲突法的角度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两者赖以生存的土壤是一致的,WTO法律体系必然会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

  • 标签: WTO规则 国际私法 冲突规范 准据法 法律适用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在上篇全景性描绘中国法文化起源与发展的历史长卷中思想家、统治者、一般人民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角色与作用的基础上,本文从法律、制度、实践法理四个方面概括了中国法文化的特点,提出并回答了诸多问题:为什么中国传统法典里有“律”许多其它名目的条文?为什么刑法里既有许多非常繁琐具体的条文,又有若干内容极其概括抽象的“补遗条文”?为什么允许“比附援引”?为什么民事法律极为简略,人们的民事作为都以什么为依据?为什么强调自白、服辩、认罪,允许刑讯,却不允许律师辩护,禁止“越诉”而又允许“京控”“扣阍”?“秋审”、“勾决”的意义何在?民间援用的民事规范是谁,依什么程序订立?为什么政府允许民间团体的存在?州县数量有限的司法人员是否能够胜任司法?程序法不够严密时何以救济司法权的滥用?证据法不完备时案件的真相怎样才能理清?民事案件的审理依据何在?道德与法律、家族、社会、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如何定位?传统中国有没有“人权”与“法治”的观念?“情”、“理”的具体内涵及其冲突解决机制、道德、情理与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 标签: 法文化法律 制度 实践 法理
  • 简介:在改革中发展完善的中国律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在这世纪更迭之际,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科技、法律三大领域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经济、科技、法律的结合,使之协调发展,是当代各国社会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这对于建立维护国际秩序,促进保...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 律师制度 律师资格考试 发展和完善 律师协会
  • 简介:本文阐明了中国环境法60年的发展概况、所取得的成就、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後的发展方向。主张在环境立法内容方面,加强有关环境治理、环境善治、公民环境权、环境民主、公秉参与、环境知情权、环境公益诉讼、政府环境责任及政府环境责任问责制方面的立法:在环境法学研究方面提出:促进研究范式从“主、客二分”到“主、客一体”的转变;促进环境法上的人的模式从经济人模式、主体人模式向生态人模式转变。认为环境法治理建设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文明为方向,以环境法治为灵魂,以维护环境正义公平为宗旨,以环境安全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核心,以环境民主为手段,以追求环境效益环境效率为激励机制,以健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环境“善治”机制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使其成为建设环境友好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生态文明社会的法律保障。环境法学应该研究生态化方法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促进环境法向生态法转变,促进环境法律制度的生态化.

  • 标签: 环境法 环境法治 环境治理 “主 客一体” 生态人
  • 简介:传统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已被各国普遍采用并成为国际海上救助法的基本原则.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确立的无效果无报酬例外原则却引起了海运界贸易界的极大关注,并对许多国家的海商法产生影响.本文试图就海上救助公约的重大发展、海上救助公约对中英海上救助法、共同海损制度等的重要影响分别予以分析论述,以便我们充分理解正确适用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上救助法.

  • 标签: 海上救助公约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国际海上救助法 救助标的 补偿标准
  • 简介:国际淡水资源利用保护法的发展表明,司法判例国际"软法"文件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中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淡水资源利用保护法中的许多习惯法规则的形成,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相关的司法判例国际"软法".国际淡水资源利用保护法的发展将使得国际环境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 标签: 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 司法判例 “软法”
  • 简介:碳排放权是在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为核心的国际法律体系下产生的新型权利,该权利具有准物权属性发展权属性,而这两方面属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在有关碳排放权的国际法律实践中,特别是在碳排放权分配方面,正确认识把握这两方面属性有利于维护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正当权益。

  • 标签: 碳排放权 准物权属性 发展权属性 碳排放权分配
  • 简介:税基侵蚀利润转移(BEPS)问题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难题,但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大的冲击挑战,遭受更为严重的财政后果。国际社会应当在全球应对BEPS行动中给发展中国家以全面参与的机会,并予以特殊考虑。发展中国家则应当坚持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立足本国现实需求原则,同时从推动以金砖国家为首的双边多边合作、加强税收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一般特殊反避税立法等方面做出回应。

  • 标签: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发展中国家 国际税收合作
  • 简介:协调核能发展安全的关系是核能法律规制的核心议题。美国采用了行政规制责任约束相结合的法律规制路径。在行政规制方面,美国建立了独立的核规制委员会,核规制委员会将“安全”界定为“可接受的风险”来体现对公众的充分保护,并通过改革许可程序革新监督执法模式来提高安全规制效率,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在责任约束方面,通过限定企业赔偿数额并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保险机制,美国致力于实现保护公众权益保护核能产业的双重目标。美国核能法律规制的理念和我国国家核安全观的内涵具有相似性,其经验对我国明确核立法目的定位、完善核能监管组织体系、确立总体核安全目标、优化核安全监管手段以及完善核损害赔偿机制具有启发借鉴价值。

  • 标签: 核安全 独立性 可接受风险 许可 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