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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近年来,我国民商法的理论研究发展很快,其中侵权行为法尤为突出。在侵权行为法当中,归责原则或归责标准是一个核心问题;所以,凡论侵权行为法,必然要涉及于此。目前,学界对此的观点主要有三种:过错责任的一元制原则;过错和无过错责任并存的二元制原则;过错、推定过错(或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及公平责任的三元制原则。三家之言各持其据,长期莫衷一是。作为二元归责原则的主张者,笔者认为三元制归责原则中的公平原则是不能成立的;实质上,它是一种“公平负担”或“衡平责任”的错误表述。

  • 标签: 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 侵权行为法 当事人 衡平责任 无过错责任
  • 简介:判断环境法上的“代际公平说”是否“虚妄”,既应建立在科学的逻辑论证基础之上,又应建立在法律社会价值的判断与选择基础之上。在社会历史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维度中,“代际公平说”非但不是“虚妄”的,反而更是彰显法律价值精神、实现利益衡量的理论基础。在当下中国环境法治语境中,“代际公平说”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功能。

  • 标签: 代际公平 代际公平说 中国环境法 理论价值 实践功能
  • 简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制目标是清楚的,而对于何种规制方案能够实现上述目标则众说纷纭。自动续期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一概无偿自动续期以及"一次获得,永久使用"等方案看似合理,实则有违市场逻辑,对既有的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不公平,且会诱发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或投机行为。而采用市场方式进行个别化谈判和灵活期限续期以及试错的做法同样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和系统性风险。这些都可能破坏自动续期规制目标的实现。自动续期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等法律价值为基点并在效果上接受其检验。

  • 标签: 自动续期 土地资源分配 公平考量 市场 效果检验
  • 简介:在国际仲裁中存在一种排斥任何法律通用的“友好仲裁”。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即仲裁公平合理原则不排除法律。如何认识公平合理原则与直接适用法律之不同,本文从正面予以论述。

  • 标签: 仲裁法 公平合理原则 友好仲裁
  • 简介: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该行政行为不仅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尤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是法治发达国家的核心内容,尤其在当代给付行政的行政法理念之下,该问题已经成为行政法关注的焦点。由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一概念范畴,因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十分重要。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需作类型化处理,并进行相关制约机制构建。应当建立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概念系统、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机制,拓展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范畴,实现司法审查的主动机制,建立独立的显失公平行政行为审判模式。

  • 标签: 行政行为 显失公平 行为类型 制约机制
  • 简介:福建省福安市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刘翔光认为:《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常见法学著作把此公平分担原则表述为'公平责任原则',并将其列为归责原则之一。这是不妥的。因为,'责任'就是'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而从法定的应适用公平分担原则的

  • 标签: 公平分担原则 修正 民法通则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 简介:谈谈对平等法律主体的公平保护罗堂庆对不同的法律主体应否实行公平保护,其争论由来已久。早在斯大林时期,苏联社会流行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制是最发达的、最成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低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因而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必须对国有财产及其...

  • 标签: 法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法规 特殊保护 当事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简介:法治社会的建设不象事先没谱的蜜蜂筑巢和机遇偶得的“车到山前必有路”(虽其一往无前的精神可嘉),而象根据图纸进行的大厦施工,必须以一定的法治理念作为指导,不过,这可能不排除自发的秩序生成与秩序建构的共同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者相辅相成,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 标签: 公平正义 正义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人民当家作主 秩序建构 依法治国
  • 简介:<正>搞市场经济必然受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而在竞争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市场竞争关系,需要市场竞争法调整。市场竞争法是指共同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看,它是由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从控制力量的来源看,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实施为后盾;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看,竞争法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限制竞争法》或

  • 标签: 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律规范 国家权力 限制竞争
  • 简介:对于一方利用其优势致使给付显著失衡的现象,德国法上的暴利行为与美国法上的显失公平规则所持的主、客观要素综合评价的观点代表了比较法上的发展趋势。我国《民法通则》虽开创了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分立的立法例,但两者各自的适用范围不仅未臻明确,反而出现相互重叠的现象,并未达到立法者预设的目标。乘人之危不足以成为意思表示瑕疵的独立类型,其规范功能可分别被显失公平与胁迫所涵盖。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应当废除乘人之危,确立兼有主客观要件的显失公平制度,以凸显该制度保障意思自决原则兼及给付等价原则的目的。

  • 标签: 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 暴利行为 意思表示瑕疵 等价公平 私人自治
  • 简介:<正>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下简称竞争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整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称为经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该法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竞争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本文通过中韩竞争法的立法模式、执法机关、调整范围和法律责任的比较,就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谈谈个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 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 公平交易 法律责任
  • 简介:竞争法调整竞争关系的观点违背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规制关系;竞争关系作为一种市场关系,一般是通过交易关系直接或间接表现出来,它是形成竞争规制关系的基础关系;竞争规制关系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由竞争法专门调整.

  • 标签: 竞争法 调整对象 民商法 经济法 竞争规制关系
  • 简介:当前我国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普遍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劳动合同是附合合同,劳动者缺乏对等的谈判力量,这是导致不公平违约金现象出现的程序方面原因。违约金的不公平主要表现是金额过高,甚至远远高于劳动者所能够获得的报酬。对于这类违约金条款,劳动仲裁部门以及法院应当从公平出发,予以撤销或变更,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 标签: 劳动合同 辞职权 不公平违约金
  • 简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与义务对应的主要是权力而不是权利,是权力义务关系为主,权利义务关系为辅。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公平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比例失衡,义务多权利少;“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欠缺,“特殊权利和义务关系”普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多指向积极作为的“行为”,更强调其中的义务性。在权力义务关系中,虽然理论上也主张双方均有义务,但实践中落实的是“臣事君以忠”,而“君待臣以礼”仅限于道德说教;混淆了其中的法律权力与道德权力、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比“君为臣纲”布下了更为严密的权力网络,权力义务关系渗透在一切人际关系中,尽管为其注入了亲情,但主色调仍是义务。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根本转变。

  • 标签: 义务 权利义务关系 权力义务关系 传统文化 公平
  • 简介:农村金融中的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所以改革应确立的法律理念之一便是公平融资。建议允许农民发起设立或收购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如私人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通过立法要求银行将可运用资金中的50%以上投放当地;要求政策性银行直接或间接向农民放贷;设置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弥补市场不足。

  • 标签: 农村金融 公平理念 创新思路
  • 简介: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都是基本的经济政策,并且在主要方面都体现为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竞争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在追求的目标和面临的现实条件方面具有一致性,在功能上具有相互促进和补充的作用,但是两者在作用的领域、价值观念和取向以及具体处理和作用的方式等方面存在内在的差异性和潜在的冲突。

  • 标签: 竞争政策 贸易政策 反垄断法 中国
  • 简介:在国内竞争法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竞争法,以国际竞争关系作为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作为维护国际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体系,国际竞争法包含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 标签: 国际竞争法 调整对象 地位 体系
  • 简介:分配正义问题和产业竞争力问题通常影响一国环境税的立法走向。环境税的累退性容易给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违背税法的分配正义原则。征收新的税收无疑会影响一国的产业竞争力,从而违背税法的中性原则。为了确保成功制定环境税,基于分配正义立场,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采取环境税税后免除制度或财政转移制度,其中财政转移制度效果较佳。基于产业竞争目标,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实施必要的税收免除制度。

  • 标签: 环境税 分配正义 产业竞争 税收免除 财政转移
  • 简介: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 标签: 网络型公用企业 竞争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