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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一家一派到兼容并包,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及其会刊《法哲学和社会哲学文汇》双双走过风雨百年,成长为世界学术界中最具影响的国际论坛之一。近二十年来,中国学者步履蹒跚地走上了这个讲台,在下一个百年,必信中国法哲学能拥有一种普适的情怀。

  • 标签: IVR ARSP
  • 简介:作为平衡著作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三方利益的制度工具,避风港中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通过比较中关两国的具体条文,可以发现我国的相关立法过于僵化,没有留给司法裁量一定的弹性空间,同时缺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界定、替代责任的适用前提、著作权人的善意义务以及网络用户的救济途径等具体规定,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审判相互矛盾和不公正的结果。科学恰当的学说继受与法律移植对于完善我国的著作权立法有所助益。

  • 标签: 著作权 避风港 通知 反通知
  • 简介:海商法上的危险货物应限于物理危险物,不应包括法律危险物.货物需满足危险性要素才可被认定为危险货物.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的一项特殊义务是危险货物的通知义务.托运人未履行危险货物通知义务造成承运人损失时,责任确定上存在过失责任说和严格责任说区分.我国宜采纳承担严格责任说.托运人承担严格责任上应满足相应要件并有一定限制.我国海商法应修改以对托运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严格责任及其限制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危险货物 托运人 通知义务 严格责任
  • 简介:<正>读了本刊90年第三期的《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一文后,本人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光靠口头通知不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理由如下: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无冲突。《经济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条例》第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

  • 标签: 经济合同法 书面形式 解除合同 口头通知 工矿产品 当事人
  • 简介:<正>贵刊90年第三期登载了“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一文。该文作者认为,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是否有效,并不在于提出这种通知的形式,而在于通知一经提出,是否为对方所接受。如果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则应该视为默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是以口头通知的形式提出来的,也应该认定为有效。作者得出此结论的理由有以下二点:一是《经济合同法》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规定通知解除经济合同的形式上有明显冲突。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的《经济合同法》,其地位显然高于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但是,从部门法内部的关系来讲,作为特别法的《条例》,其效力应该优于作为一般法的《经济合同法》,其规定:“要求变

  • 标签: 经济合同法 书面形式 口头通知 解除合同 行政法规 实施条例
  • 简介:为充分调动我省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奖励在1998年度法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开展1998年度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我省法律实践工作者和法学理论工作者,1998年度在地、市以上刊物(包括公开和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均可参评(每位作者申报的论文篇数不限)。

  • 标签: 优秀论文 法律工作者 法学研究 法律实践 通知 年度
  • 简介:最高下简称为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通知”),宣布受理由虚假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3位股民起诉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大庆联谊成为第一个被股民起诉的上市公司。

  • 标签: 受理 纠纷案件 起诉 民事侵权 虚假陈述 民事赔偿案
  •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司法厅(局):近年来,由于市场物价上涨,公证服务成本有较大幅度提高,加之公证机构从行政机关向自收自支的中介机构转变,原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为使公证服务收费能真正体现公证服务的价值,促进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 标签: 公证服务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 司法部 委员 通知
  •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

  • 标签: 具体应用 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军事法院 通知 法律
  • 简介:毛新英诉赣州市房产局拆迁安置纠纷一案。,近日被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告知其找政府部门申请解决。毛新英、李远钰(已逝)一家原自住房屋座落在赣州市文清路14号,面积为275平方米,1971年4.5月间被赣州市房管局(原公共事业公司)拆除,当时毛家已下放农村。该房拆除后,房管局被给毛398.42元。同年,房管局在毛原自住房处重建房,并以出租形式安排其一套58.09平方米的住房。毛家不服,交了17个月租金后拒付租金,并且连年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政策,返还其房屋产权,但至今仍未获解决。1994年10月,赣州市拆迁办又将其所住房管局安排的房屋拆除。毛新英等诉诸法院,但因此类纠纷不属法院工作主管而被依法驳回。法院

  • 标签: 法律思考 房屋拆迁 最高法院 纠纷案件 房地产纠纷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