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发展阶段不同,行政规制改革的背景和步骤也不同。但是,各国的行政规制改革,在目标上却存在诸多相同性——其共通的目标就是规制的合理化。在中国,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行政规制的核心任务,是推进整合优化规制系统,以解决行政规制合理化问题。改革的指导原则应当是落实行政程序的三大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公开原则。具体推进行政规制的改革,则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深化行政规制的法制建设;另一方面是注重行政规制的关联性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规制的法制建设包括三大部分,即行政规制决策、行政规制运行及行政规制监督和责任。这三方面的法制建设完善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行政规制的法制度。完善行政规制的关联性制度建设,涉及许多领域,其中特别重要的包括政府机构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还有公务员制度改革等。中国的行政规制改革,应当立足于《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和基本原则,切实地依法推进。
简介:前不久,党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是一部推进我国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在这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又欣逢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贾春旺检察长对各项检察工作的重大成果进行了系统回顾和科学总结,提出了完善和发展检察事业的八条经验.也就是要坚持“八个必须”。这“八个必须”更加明确了检察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突出了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确立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肯定了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指明了依法维护和服务的方向,加快了自身发展和改革的步伐,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对战略机遇期的检察实践工作具有极大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