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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个级别并不高的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科科长,却能与单位党政一把手互相配合受贿80多笔,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这背后,是一种怎样的权力运行模式?发文件造条件为老板抢生意2006年年初,按南宁市规定,每辆出租车都需要安装一个GPS监控设备。

  • 标签: 权力运行 罪行 运输管理处 党政一把手 监控设备 出租车
  • 简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政府而起,改革的任务和进路由政府而定,对改革的基本问题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探讨乃改革题中应有之义,国家调节理论能够解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因,也能够解答改革向何处去和如何推进改革等基本问题。供给侧管理以有效的市场调节为前提,此乃各国共性;中国供给侧问题的特殊性在于因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而引发的结构性失衡,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应双管齐下。鉴于改革本身属于国家调节的范畴,通过改革强化市场调节和优化国家调节,实质上就是对国家调节予以法律规制和保障,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将国家调节限定在维护市场竞争的法治维度内,法律保障的重心在于以市场规制法为主要法律保障。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济法 国家调节理论 市场调节 国家调节
  • 简介:随着时代变迁及社会转型,家庭结构的组成及形态趋向多元,未成年子女出现在法庭的现象增多.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子女在法庭上的最佳利益,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6月施行的“家事事件法”参酌德国做法,设置了程序监理人制度.当出现未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有利益冲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或行使代理权有困难等情形时,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选任程序监理人,使其在法庭上代表未成年人子女,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因两岸同宗同源,文化背景相同,在对台湾地区程序监理人的规范构造、运行实效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借鉴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的立法经验,建议在大陆家事诉讼法中设置程序监理人制度,从而实现在司法程序中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 标签: 台湾地区 “家事事件法” 程序监理人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家事调查官
  • 简介:2017年8月31日,"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上线仪式在司法部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顾廷海、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杨向斌、司法部信息中心主任林振文、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珏出席上线仪式。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杨向斌、司法部信息中心主任林振文、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珏致辞。中国公证协会秘书长曹阳主持仪式。

  • 标签: 公证工作 管理系统 行政管理 试运行 行业 信息中心
  • 简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细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补充,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但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与漏洞,诸如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均不明确等。因此,有必要对这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执行场所等加以明确,以此破解现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运行困境。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适用条件 执行监督
  • 简介:在目前的司法改革中,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逐渐成为重点。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是实现审判独立的重要保障。长久以来,受传统上'司法从属于行政'的法律文化、司法体制的影响,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呈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色彩。法院依行政区划逐级设立,人、财、物由同级政府控制,不得不依附于地方行政机关。同时上下级法院间、法官和法院领导之间的关系行政化,司法资源在各地法院间分配不均衡,从根本上导致司法不独立。为革除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建立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体制尤为重要。鉴于上述原因,目前的司法改革应以实现法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目标,研究分析跨行政区划试点法院的改革成果,发现其试点中的问题和缺陷,以找到制度设计的可能解决途径。

  • 标签: 跨行政区划 管辖 问题 完善进路
  • 简介:港籍陪审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对跨区域、多元化陪审机制的探索与建构具有积极意义。调研发现,其选任代表性、广泛性不足,参审机制未能真正实质化,制约着制度功能的发挥。循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价值指引,在选任模式上,应强化制度的公共宣传,放宽港籍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增加专业型陪审员类别,凸显选任的代表性与广泛性;在参审机制上,应拓宽参审案件类型,明确港籍陪审员的事实审、调解、监督职能,建立问题列表制度与“大合议庭”参审模式,真正摆脱参审“虚置化”的困境。

  • 标签: 人民陪审员 港籍陪审 司法民主 司法公正
  • 简介: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具备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推开;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依法独立行使公正审判权的体制基石不断夯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带头严格落实,意义重大。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司法规律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加强入额人员能力建设和待遇落实;进一步落实权责一致性的改革;尽快建立配套,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有限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案件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审理。东莞法院改革实践探索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增进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落实司法权责,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大幅提高当庭宣判、调撤率,最有效实现重构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新型独立合议庭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成效 优化
  • 简介:当前,检察官办案组织在类别划分、组织运行、外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开放性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办案组织实践与理论基础没能进行有效对接,对非典型办案组织工作方式缺乏有效探索,办案组织建设与员额制、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衔接不畅,办案机制与管理机制的复合性、关联性探索不够深入,既有的责任机制模糊,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办案组织运行的制度保障较为欠缺等问题。对此,应强化“司法责任”因素对办案组织建设的价值导向,推进办案组织运作机制的精细化设置,做好与办案组织关联制度的衔接与过渡,增进办案组织职能与司法责任配置的制度刚性。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检察机关 办案组织 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