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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在我国财政领域,财政政策增长很快,但财政法律却没有相应地增长。财政政策的增长可以从权利增长、风险社会等角度得到解释,但财政立法的停滞只能从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经典计划经济体制的家长制等方面进行解释。财政领域"政策繁多而法律稀缺"的弊端是很多的,它不但导致了政策的效力递减甚至失效,解决不了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人们法律意识和价值观的扭曲。因此,加强、加快财政立法,哪怕是先出台不完善、不成熟的财政立法,也胜于财政立法的缺位。在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进行财政权的分权和制衡,是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出路。

  • 标签: 财政政策 财政法 法律 政策
  • 简介:我国农业对我国来说不仅是基础行业,解决了几亿人的就业问题,也是我国粮食安全的保障,因此说农业是我国的生命产业。目前我国农业的现状是小农经济普遍,难以应用现代高科技技术,无法形成现代化、产业化;基础设施严重落后,有些地区甚至还是靠天吃饭,一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就歉收甚至绝收,农业生产极不稳定。因此单靠农业本身积累资金发展是相当困难的必须由国家进行大规模投入。为了实现我国财政对农业投资,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本文建议应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来加以保障。

  • 标签: 财政 农业 投入政策
  • 简介:税收优惠是国家对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的一项法律制度和基本政策。民办学校税收优惠的困境在于,法律规定不明致使税收优惠制度缺位、政策内容失准致使税收优惠机制不畅,以及政策执行失范导致税收优惠落实困难等。依据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需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民办学校税收优惠制度;明晰主体和事项,完善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机制;规范政策执行过程,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措施。

  • 标签: 民办学校 分类管理 税收优惠
  • 简介: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中央分成部分主要按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这是刚刚出台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的重要内容。这是三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的重大调整。按照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同时,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通知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负责征收,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 标签: 土地有偿使用费 建设用地 财政部门 政策 征收标准 国土资源部
  • 简介:2006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今后,国家将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对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的发展予以扶持:(1)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要求企业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国家将对企业给予适当补贴。(2)原料基地补助。国家鼓励开发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原料基地,开发原料基地要与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相结合,并对龙头企业给予适当支持。(3)示范补助。国家鼓励纤维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产业化示范。(4)税收优惠。

  • 标签: 国家发改委 财税扶持政策 生物能源 生物化工 财政部 风险基金制度
  • 简介:目前,对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构成尚有争议,影响到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在宪法统率下的二级部门法的地位和经济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科学体系与理论的形成。不对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内容作细化分类,笼而统之地将调整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社会关系的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计划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价格法、审计法、国际收支平衡法、就业法、农业法、外贸法、工商管理法、统计法、国民经济增长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等法律规范纳入宏观调控体系构成,是将国家的一些传统的政治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秩序维持职能所发生的财产社会关系、行政管理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社会关系等同于国家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而运用计划、财政税收、货币、汇率等手段引导社会再生产各要素流动与总需求相适应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并不科学。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在结构体系上主要包括调整计划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财政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货币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汇率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法律规范内容构成与文本化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宏观调控基本法调整的是比较综合的宏观调控手段运用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在不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情况下,这些法律规范内容也可以由"综合性基本经济政策法"、"产业政策法"、"财政税收政策法"、"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包含汇率引导政策)法"、"价格政策法"来分别予以规定。各宏观调控手段及其工具专业化运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文本化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可以部分地在各宏观调控政策法中予以规定,也部分可以在预算法、国债法、税�

  • 标签: 宏观调控法体系 财政税收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手段
  • 简介:过去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共确定了20个税收宣传主题和88条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力度之大、时间之长、态度之坚决均史无前例,但最具代表性和访问量极高的网络和报纸调查均显示,宣传并未取得预想中的成功。宣传有意无意忽视了税收法治意识与纳税意识的内在联系和区别,税收有偿与无偿、纳税服务等诸多理念并未落实到宣传层面,直接影响了税收宣传的效用,进而制约了税收法治意识的生成。中国的税收法治意识生成有着与西方不一样的路径,应坚持中国特色,以纳税人权利意识生成为核心,重点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体系化立法.明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实现方式和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立体化宣传。税收法治意识的生成还有赖于纳税人激励机制的整体化建构和税权的控制与规范化运行。当上述要件满足并付诸实施时,税收法治意识与税收法治中国将不再遥远。

  • 标签: 税收宣传 纳税意识 税收法治意识 纳税人权利意识
  • 简介:<正>一、税收概念的学理界定和法律界定的现状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指出,税收是"人民须拿出自己一部分私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英国的西蒙·詹姆斯、克里斯托弗·诺布斯对税收的界定为:"税收是由政权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不是作为国家对特别支付的一种报偿,而是国家以实现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日本财政学者井手文雄认为:"所

  • 标签: 政权机构 手文 古典经济学派 子宏 强制征收 受益税
  • 简介:税收法定原则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的划分为税收法定原则下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税收法定原则的形式层面旨在维护法的安定性,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质层面旨在遵守与保障民主原则,二者应当在互动中实现互补,而非在碰撞中相互否定。税收法律专属主义的相对性为二者之互动提供了空间,亦明确了互动的限度。税收法定原则应当在确保法律专属主义相对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彰显纳税人同意这一精神实质。在此意义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前提下,地方税收事项只要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意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不应被认为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专门决定式授权性立法不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职责所在,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问责制下行使税收立法权的应有之义。由此,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与限权将在张力中实现互动与平衡。

  • 标签: 税收法定原则 形式层面 实质层面 地方税收立法权
  • 简介:税收犯罪,是指侵害国家税收分配关系,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分配关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双重违法性,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

  • 标签: 税收犯罪 税收分配关系 税法
  • 简介:<正>公司捐赠税收优惠制度主要是指关于公司公益捐赠税收减免的法律规定,即对公司向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的慈善捐赠经费享受税收减免的对象和比例所作出的法律规定。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允许公司对捐赠进行税前扣除,允许公司在扣除一定量的公益性和救济性捐赠之后,再按照法律规定计缴公司所得税,这是公司捐赠税收优惠的主要表现形式。公司捐赠的税前扣除又可分为全额扣除和部分扣除两种方式。有一些国家如新西兰

  • 标签: 税收优惠制度 公益捐赠 公益性组织 救济性 社会公益事业 税式支出
  • 简介:<正>一、税收之债效力的界定在私法上,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法定之债,债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国民法一般都有关于债的效力的规定。学者们对私法之债效力的定义虽然表述并不一致,但一般认为债的效力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法律赋予债的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某种行为之力或者拘束力以及在债务不履行时的强制执行力。债的效力的本质为"法律上之力"。

  • 标签: 债务关系 强制执行力 合同之债 退还请求权 债的履行 法上
  • 简介:近十年来,我国颁布了400多个涉外经济法规,其中相当一部分和涉外税收有关,它们或以单行法规形式出现,或以税收条款形式溶合在其他涉外经济法规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涉外税收法规,使在中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不论是直接投

  • 标签: 涉外税收 涉外经济法规 外国企业 工商统一税 所得税法 无差别待遇
  • 简介:税收立宪构成了财政立宪的基础和关键。根据宪法是否以专章规定财政为标准,财政立宪可以分为形式财政立宪和实质财政立宪;根据财政立宪的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分为近代财政立宪和现代财政立宪。我国应该以完成近代财政立宪为主要目标,积极回应现代财政立宪的挑战,同时,积极推进实质财政立宪,为实现形式财政立宪创造条件。

  • 标签: 形式财政立宪 实质财政立宪 近代财政立宪 现代财政立宪
  • 简介: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是规范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完善公共财政法律体系的需要。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最为主要的是首先确立该法的基本原则。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应当确立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公平、公开、法定这几项基本原则,并应当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体现出来。

  • 标签: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法基本原则 财政转移支付立法
  • 简介:金融危机和房地产泡沫困扰着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市场失灵备受指责,积极财政政策和社会福利计划成为政府干预的政策工具,然而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历史表明,政府干预同样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积极财政政策和社会福利计划是必要的,但应该同时配套相应的政府调控经济的权力运行模式以保障政策实现。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是"政府创造环境,社会发展经济"。政府管制的权力运行模式从"命令+指挥"转向"监督+指导",政府督导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常用的治理技术和沟通技巧,体现出"硬法"与"软法"相互支持、相互交融的特点。

  • 标签: 企业治理 问责制 政府督导 强化市场型政府
  • 简介:<正>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nization,简称WTO)推动的关税减让谈判使世界贸易朝着自由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但世界贸易离自由化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除了政府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构成障碍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成为了阻碍国际贸易的阴霾,比如限制竞争的协议或协调行为,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以及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导致过度的经济集中等。这些私人的限制竞争行为

  • 标签: 竞争政策 限制竞争行为 竞争法 市场支配地位 贸易政策 多边协议
  • 简介:税收法定主义在税法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基于它在限制征税权、保障纳税义务人权利等方面起着的重要作用,已为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宪法文本所明确确立。基于各种原因,税收法定主义在我国宪法文本中仍处于严重缺失状态,这一缺陷使得税收法定主义自身价值无法得到释放,并直接导致我国税收法治根基不稳,制约税收法治进程。在宪法中明确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 标签: 税收法定主义 入宪 条款构建
  • 简介:电子商务的出现所引起的税收变化对原有税收规则提出了挑战,国外对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态度;为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应在遵循税收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

  • 标签: 电子商务 税收原则 立法完善
  • 简介:税收追征期是核定期间。追征期只是核定时效,对执行不生效力。追征期的起算日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确定。追征期无需中断,但可以中止。期限届满后,税收核定权绝对消灭。

  • 标签: 税收 追征期 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