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在建国之初就建立了政教分离制度,在国家与宗教之间树立起一道分离之墙,以保障个人的信仰自由。然而,美国是一个有着信教传统的国家,宗教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政教分离制度成为了一个难题。最高法院所确立的"莱蒙准则"无疑为法院裁决政教分离案件提供了一个可供适用的标准,但无法一劳永逸地解决此问题。而莱蒙准则的适用困境,不仅让我们意识到处理政教分离案件的困难,也让我们对政教分离制度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自由主义理论有所反思,其固然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在适用中却有"彻底驱逐上帝"之危险,其固然解决了宗教干涉世俗政权的问题,却也导致了国家政权神圣性的丧失。
简介:本文作者指出,今天的美国律师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统一性及垄断性的职业,律师职业道德的两个支柱是职业纪律以及以过失原则和信托义务为基础的渎职诉讼。经过近50年的发展,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律师职业道德制度。但是,面对技术进步和全球化产生的挑战,美国律师职业和法律教育已经隐现变化,高度统一的律师职业可能转变为各式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集合体,包括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对于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当前的律师职业道德制度难以有效适用。为回应这一变化,有知名学者提出应当用合同法原则和违约诉讼代替当前的职业纪律和渎职诉讼。本文回应这一提议,指出了合同法原则和违约诉讼在实现律师职业道德目标上的局限性和缺陷,提出这一挑战尚未得到解决,需要法律界以热忱共同应对。对于我国而言,本文除了提供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知识性了解,更重要的在于它对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启示。与美国相较,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在保护委托人方面无疑比较落后,受损害的委托人一般只能基于合同法获得赔偿。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律师职业纪律、合同法及侵权法都比我国更完善的国家,合同法尚无法对委托人提供比较周全的保护,我们更应反思我国这一现状。本文是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前瞻性思考,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尚不完善的我国而言,我们更应该思考,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渎职责任规则,以侵权诉讼取代违约诉讼作为保护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模式。
简介: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虚拟概念的'想象共同体',其成员具备相近的职业身份、职业技能、职业目标,更重要的是相似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仰。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致力于构建可被遵循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依靠其对共同体内部强大的凝聚力来维系'共同'的关系。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也是构筑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相反的,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则会直接引起共同体的失信危机,法律权威可能受到质疑,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此被打破。法律职业共同体所有成员在遵循崇尚正义、信仰法律、保持独立等共同职业伦理外,基于具体角色和分工的不同,其各自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共识的基础上存在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