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冤假错案产生的根源性心理为"隧道视野",该种心理具有不可避免性,功利主义与扭曲的法伦理观是导致该种心理的主观因素,法治传统理念与当代诉讼活动的透明度低是导致该种心理的客观因素,诉讼活动的"隧道视野"困境在主观与客观因素综合作用下引发冤假错案产生。通过对冤假错案防控机制的历史及域外考察,纠正冤假错案"隧道视野"心理,防控冤假错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合理掌控秩序与个案正义,将个案正义置于优先位置;其次,冤假错案由于过于注重司法效率而发生的现状应当为司法机关格外注意,司法效率的提高应当与保证案件公平并重;最后,从各方面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并合理限制外部力量的介入。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因日常生活用电触电而引发伤残、死亡事故,因立法的原因,法院在审理此类民事纠纷的依据和裁判结果不尽相同,有的按照“产权分界”原则.即按“供电产权归属谁,谁承担事故责任”,判决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有的按照“过错责任”厚则,对用户产权内的线路触电事故,由用户与供电方按照备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由此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的不公平结果。本文通过研究现行法律规范及域外法律规范,认为审理此类纠纷,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并以产权人、供电方的履行注意义务的情况,来判判双方过错责任及其分担,这样,不但能公平处理纠纷,还能促使双方履行注意义务.预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