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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企业合并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率的同时,也便利了企业实施单方涨价抑或共谋行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并会同时产生双重效应,此时单纯的许可/禁止合并都可能造成较高的错误成本。因此,合并救济制度为执法机关和当事人提供了一项协商缓和机制。'S-C-P'范式的发展奠定了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的分类基础,既有救济措施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创新并变化,但仍然是围绕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展开的,而完美的制度设计并不一定能够解决实施问题。近年来,先行修正的安排、买家前置与皇冠宝石条款的约定以及资产分持条款的采用,此类配套保障措施使救济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并提高了案件审查效率。基于成本效益的考量和配套保障措施的适用,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的选择存在一个位阶顺序:前者原则性适用,而后者只能例外适用。

  • 标签: 合并救济 结构性救济措施 行为性救济措施
  • 简介:预约合同是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其作用在于降低缔约的风险,以合同的形式将缔约的机会确定下来。我国的《合同法》并未对预约合同作出相关的规定,《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后,预约合同在法律上被正式的确立下来,但在司法实务中,预约合同制度仍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为例,研究预约合同应当如何定性,预约合同之效力以及违约救济的问题。

  • 标签: 预约合同 本约合同 意向书 违约救济
  • 简介:家庭暴力,不是我国独有的,而是在世界范围内都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它极大地危害着家庭稳定和社会治安。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即老人与子女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夫妻之间,其具有隐秘性,反复性,长期性这样的特点。受害人在身体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尤其当受害人是孩子的时候,由于自身年龄的限制,很难意识到自身权利的侵犯,找到救济的渠道。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和国外对家暴受虐儿童法律救济的比较,找到有效途径预防家暴的发生和妥善安置家暴受虐儿童,并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和良好的心理状态。

  • 标签: 法律救济 儿童 受虐 家庭暴力 社会问题 世界范围
  • 简介: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内容。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检察机关确立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司法机关。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的检察实践和相关数据表明,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为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然而,由于检察机关司法救济职能刚性不足、律师诉讼权利不易获得及时救济、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等因素的制约,检察机关需要从机制建设、部门协调、内部沟通、程序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力的保障与救济

  • 标签: 检察机关 律师执业权利救济 保障机制
  • 简介:法律的合法性缺陷包括了价值缺陷和技术缺陷。无论是哪种缺陷,一旦发生,就需要寻求救济,其救济的基本方式有立法救济和司法救济。其中司法救济是一种针对个案的日常救济。司法救济法律合法性缺陷的资源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体系内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内部救济;二是在法律体系外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外部救济。其中外部救济即民间法的救济。民间法是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作为非正式法源且对司法实践中具有规范意义的民间法,必须具备八个基本条件。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作为非正式法源的民间法,是一种权利。民间法作为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资源,只有经过法律授权和必要的司法审查程序后,才能和案件事实结合,构造裁判规范,从而完成其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

  • 标签: 民间法 法律合法性 合法性缺陷 外部救济 司法视角的民间法
  • 简介:目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模式主要有行政处理与损害赔偿两种。基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通过对民法理论进行适当扩张化解释,通过损害赔偿模式实现对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是可行的。从国家所有权社会化的限度、社会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然资源的特性角度衡量,行政处理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应以私法为根基,同时注重发挥公法的作用,做好“公”与“私”的衔接。

  •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 行政处理 损害赔偿 自然资源所有权
  • 简介: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救济制度 刑诉规则
  • 简介:虚假诉讼可能侵害的主体包括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在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设计中,分别有再审、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种救济方式,对不同救济方式不仅要从制度与程序对接与协调层面予以梳理,更需要从有效救济的角度对比分析何种途径更利于救济虚假诉讼受害人.再审救济的主体最全面,但在启动时往往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及推动;而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所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相比之下,第三人撤销之诉既可以弥补以上程序带来的救济不足,也回应了其在设立之初就被设定为规制虚假诉讼的立法目的.在初步可以证明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放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甚至可以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启动虚假诉讼受害人救济之门.

  • 标签: 虚假诉讼 权利救济 第三人撤销之诉
  • 简介:在国内首起被遗忘权诉讼中,原告以一般人格权来主张被遗忘权具有合理性,但如果能在多重请求权基础中加入隐私权,也许原告的胜诉可能性会大大增加。百度公司技术中立的抗辩理由带有欺骗性,技术中立并不能回避其对所公布关键词的监管义务。当百度公司知道其所推荐的关键词有侵权之虞时,其对侵权的继续发生在主观上是间接故意的罪过形态。公众知情权并非当然具有对被遗忘权的一般优先性,以公众知情权否认原告的被遗忘权缺乏充足的理由。被遗忘权是一项新兴权利,其具有不同于姓名权等具体人格权的独特内容。删除权只是行使被遗忘权的手段,不能完全等同于被遗忘权。将被遗忘权类型化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对于加强被遗忘权的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在被遗忘权的救济路径选择中,以个人信息权作为被遗忘权的上位权利具有合理性。

  • 标签: 被遗忘权 技术中立 一般人格权 删除权 个人信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