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祉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简介:教育管理是社区矫正三大任务之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顺利回归社会,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浙江省紧紧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向教育要安全、向教育要质量"的工作理念,充分依托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大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教育矫正方法、措施和手段,社区矫正质量稳步提升,为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全省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