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组稿人絮语]*'法律与认知科学'是近年来我国兴起的一种法学跨学科研究模式。该研究运用认知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传统的法学问题进行新视角的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最新的生理检测、行为测试以及群体的宏观认知等方式,以这种新方法和视角研究法学的理论或问题。这种研究模式,不仅适合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还可以进入部分的部门法
简介:宪法人之图像,系以'兼具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人之图像,以彰显'永续发展'之国家目标。能源税最主要的宪法界限在于绞杀税之禁止、寓禁于征之禁止,以及不得逾越比例原则。环境公课主要指规费、受益费及特别公课,虽与环境税同样具诱导管制目的,唯因其有对待给付,宪法上要求权限划分和基本权自与环境税不同。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须有助于权衡诱导管制目的与量能原则,而在确保人性尊严之生存基准取得实质正当性。能源税制定首先须确立为中央税或地方税;若为中央税,立法之初宜予地方参与之权,其税捐收入宜予地方充分之保障。能源税之差别待遇,其节能减碳与手段间是否具实质关联,须具体判断,而不能以抽象之双重红利正当化。能源税如过苛致职业无法永续经营,有违职业自由。从财产权保障观点,亦要求课征能源税后,使企业仍得永续经营。
简介:本文介绍了神户大学的“法经联合研究”(Econo-LegalStudies)项目的基本思路,指出其不同于以往“法与经济学”研究的特性。在此基础上,运用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从法官群体和案件受理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日本法律系统的封闭性,以及改变这种封闭性的困难。这具体表现为法律研究生制度改革的顿挫,还有“诉讼爆炸”预期的落空。本文还通过“定期租赁权”论争等事例,指出经济学者与法学者在认识论层面的差异。不同于经济学者总是基于对未来不准确的预测来进行法律政策判断,法学者恰恰认识到了法学可能存在的局限,强调“法”通过在社会成员之间预先设定共同谅解,来应对未来不确定事态的功能。法学者的这种思路在司法改革中可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