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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建立一系列行政评价机制,完善参与行政,是实现公共利益这一行政活动的最高目的的基本保障。在行政评价和参与行政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正在引进行政评价机制的中国予以关注和借鉴。确立解消信息非对称性的信息公开、信息发送机制,是实现参与行政评价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在履行公开信息和说明责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市民参与行政评价进行技术支援,提高相关主体的“掌舵”技能,支援相关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要赋予行政评价更进一步巩固的地位,使其成为具有实效的制度,行政评价的法制化是首选的途径。

  • 标签: 行政评价 参与型行政 信息公开 说明责任 外部评价
  •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

  • 标签: 风险规制 公众参与 利益代表模式 协商模式 协商民主
  • 简介: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智力素质和应用能力。提高政法高职院校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政法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法高职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研究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的特点,探寻切合时代发展实际的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成为政法高职教育的当务之急。笔者适时提出构建实用、开放、能动语言类课程教学模式,旨在对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

  • 标签: 建立教学体系 建立训练体系 拓宽教改内涵 新型教学模式
  • 简介:2003年,北京市大兴区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至今已十余年。大兴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丰硕成果,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随着形势的发展,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也出现了一些瓶颈性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社区矫正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进而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构成不利影响。

  • 标签: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试点 社区服刑人员 地区经济 司法行政人员 教育矫治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试行的人民参审制,是顺应台湾民众改善司法品质、提升司法形象的社会要求的产物。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是在吸收和借鉴日本、韩国和欧陆国家有关人民参与司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域实情,建立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在参审员选任、参审案件范围、参审员参审职权、参审案件审理程序、参审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我国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 标签: 人民参审制 参审员选任 参审案件范围 参审员职权 人民陪审员制度
  • 简介:我国刑事庭审的主要功能不在于查明案件事实,而在于以"表态——展示——教育——忏悔"四部曲的方式来教化被告人和其他公民。这种教化庭审并非毫无意义的"形式",它不仅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而且有利于罪犯复归社会、被害人的精神康复及社会重新接纳罪犯。但是,目前我国这种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教化庭审由于缺乏认罪自愿性的保障,会使无辜者面临着极大的定罪甚至从重处罚的风险。未来中国刑事庭审的改革方向不在于彻底放弃庭审的教化功能,而是将真相、权利、效率和教化融为一体,实现多元价值的有机结合。

  • 标签: 刑事庭审 中国模式 教化型庭审
  • 简介:民主的形式包括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两种,直接民主虽然最能体现民主的本质,但是难以体制化,参与民主是直接民主非体制实现的主要形态。参与式预算是指通过举办听证等方式,使公众直接参与预算过程,决定或部分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并对预算执行实施监督。参与式预算改革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公共预算制度的变革潮流,在我国已经出现温岭模式、哈尔滨和无锡模式、闵行模式参与式预算改革实践。预算听证是听证在公共预算过程的应用,也是公众直接参与预算的主要渠道。在我国,预算听证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中的预算行政听证和预算审批、执行监督中的预算人大听证,应当总结我国既有的预算听证实践与立法,在《预算法》修改中建立预算听证制度,推动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法制化。

  • 标签: 参与民主 参与式预算 预算听证 预算民主 预算法
  • 简介: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到沿海地区城市的经济建设中来,他们的子女往往留在家乡随着其他近亲属一起生活,形成了独特的“留守儿童”现象,并因此产生了“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以及犯罪问题。与此同时,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未成年人离开父母,跟随老乡或亲戚来到沿海地区寻找工作。

  • 标签: 犯罪控制 社会力量 沿海地区经济 “留守儿童” 少年 外来务工人员
  • 简介:担保行业的高风险性以及担保领域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性,使法律专业人士的介入成为必要。本文在结合业务实践的基础上,对律师参与担保业务法律建设,为担保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与担保机构统统构建担保业务法律合作模式进行了探讨。

  • 标签: 担保业务 法律建设 律师参与 合作模式 法律法规建设 担保机构
  • 简介:教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环节。教学改革迈不开步子,就会影响教育改革的发展。辩论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创新之举。针对传统课堂亟待改革的实际,就"辩论"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角色定位、"辩论"教学模式的适用过程与教学方式、运用的效果等进行论述。

  • 标签: 辩论型 教学模式 法学教学
  • 简介:刑法中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贪财图利是侵财犯罪的主观方面动机之一,文章通过分析机遇贪财图利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模式,籍此找到预防此类犯罪的正确方法,减少犯罪损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为实现中国梦筑牢坚实的社会基础。

  • 标签: 贪财图利 犯罪动机 防御机制 犯罪模式
  • 简介:公众参与是法学界新兴的研究热点,其作为一个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在行政法学界已经受到广泛的认可。然而,也正是由于其"新兴",法学界已有的奠基性研究主要聚焦于阐述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较少涉及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但是,从中国的行政决策实践来看,互联网作为一种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现代信息交流工具,已经成为政府作出行政决策时收集民意、汇聚民心的重要平台。因此,有必要对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进行专门论述,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本文首先介绍了公众参与和价值聚合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价值聚合的网络公众参与,最后结合南京市汉口路西延工程这项具体的行政决策阐述了网络公众参与在其中起到的价值聚合作用。

  • 标签: 公众参与 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 网络公众参与 价值聚合型网络公众参与 南京汉口路西延工程
  • 简介:人权保障和宪政制度的建构及其运行,依赖于政治统治模式的选择和变迁。在支配社会学的理论视域中,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宪政结构中的统治支配模式,呈现出法理支配初建、卡理斯玛支配兴起和法理支配重构的脉络。与此相应,新中国人权事业也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历程。以理性为基础的法理支配与执政党的宗旨和理念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因此,社会主义法理政治统治和人权保障在我国的最终建构是历史的必然。

  • 标签: 人权保障 宪政 支配社会学 法理型支配 卡理斯玛型支配
  • 简介:女性作为家庭和社会的纽带,其犯罪率的增长不仅不利于家庭的稳定,更有悖于和谐社会的理念。正视女性的犯罪现状,找出女性犯罪的原因,进而采取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正对策措施,对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女性犯罪 矫正模式 罪犯教育 女子监狱 性罪犯 女犯
  • 简介:我国没有在《继承法》中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导致实践中即使立遗嘱人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其亦无法完成遗嘱所指定的执行任务。学界多主张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的权利,英美法赋予遗嘱执行人以管理清算权责;大陆法系的法国仅赋予监督保全之权责;采当然继承模式的日本法建立了以管理清算为核心的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却在实践中引发了与继承人管理清算权责的冲突。我国在遗嘱执行人权责内容的立法选择上,应注意避免日本法上的问题,可由立遗嘱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清算抑或监督保全之权责;在立遗嘱人未予明确时,法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为监督保全,以避免和继承人的权责发生冲突。

  • 标签: 遗嘱执行人权责 遗产管理人 管理清算模式 监督保全模式
  • 简介:根据参与诉讼的方式、享有诉讼权利的状况以及对诉讼进程的影响力的不同,可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区分为"强参与"与"弱参与"两种模式。对于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而言,由于刑事速裁程序的价值取向独特,其并不能被归纳为纯粹的"强参与"或者"弱参与模式,而应定位为以"弱参与模式为基准,同时强调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性以及程序影响力的一种混合模式。在被害人参与刑事速裁程序的具体方式中,影响程序启动、接受道歉并获得赔偿具有明显的"强参与"特征,而提出量刑意见、请求抗诉则呈现出"弱参与"的状态。两种模式的共存可能对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分别造成影响。为了完善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制度,应尽量化解两种参与模式的冲突,正确认识被害人对于速裁程序启动的影响力,赋予其一定的量刑建议权,并明确规定其享有抗诉请求权。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被害人 强参与 弱参与 模式
  • 简介:借鉴于北美的'合作法'理念和实践,法国立法者在其《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了一种新的ADR类型,命名为'参与程序'。参与程序分为两步,即协商程序和寻求判决的程序。前者强调当事人须在律师的辅助下,依据签订的参与程序契约,秉着团队合作的诚信友好理念寻求纠纷的协商解决。后者则是在协商结果达成协议或者协商未果时,方便当事人诉诸法院启动相应程序,或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或就纠纷快速作出裁判。参与程序设立的目的,一方面提供给当事人一种协商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另一方面希望律师成为ADR发展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协商文化在法国的发展。

  • 标签: 纠纷解决 ADR 合作法 合作程序 参与程序
  • 简介:大家有没有反过来想一想,刚才张老师提到所有的创新所有的知识产权是建立在前人的成果之上。

  • 标签: 社会参与 山寨 知识产权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将原法第159条调整为第192条,并新增了第2款和第4款内容,增加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这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通常被理解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以外)参与诉讼。

  • 标签: 诉讼问题 “专家” 《刑事诉讼法》 专门知识 诉讼代理人 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