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出纳员见利忘义犯大案王某,男,29岁,大专文化,系湘潭合作银行建设北路分理处论纳员。1997年9月21日下午下班时,王某与同班出纳员核对好帐和营业款后,将营业款712,50928元锁入“头寸箱”(银行专用金属钱箱)。尔后乘人不备,将另一个盛有报纸、帐本等的“头寸箱”也锁好同放在办公桌下。18时IO分,银行拥款车来接“头寸箱”入库时,王有意将装有报纸、帐本等物的“头寸箱”送到抑款车上。当晚,王用偷配的钥匙打歼分理处的大门,将装有71万余元营业款的”头寸箱”偷拿到自己的宿舍里,用一个密吗箱和一个旅行袋将款全部装好,于当晚仓皇出逃。王先后逃至株洲、九江、南京、杭州、青岛等地,并用赃款在青岛购商品住房
简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今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召开专门会议就死刑案件第二审工作进行了部署,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了“检察机关办理死刑二审案件相关问题研讨会”,会议由于天敏副检察长主持,最高人民检寮院公诉厅聂建华副厅长,公诉四处王月光处长,市高级人民法院李元鹤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官小汀庭长、卢君庭长,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陈一川庭长、王立新副庭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吴晓琴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孙长永教授、梅传强教授,朱建华教授及硕士生导师高一飞教授.重庆工商大学黄文教授,西南大学汪力教授等应邀参加了会议。市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四个分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上.法律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法官.律师就检察机关办理死刑二审案件的职责、如何正确把握死刑的标准等问题从理论、司漕实践、国外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