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有向西部地区回流聚集的趋势,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特点和需求。在此背景下,基本民生权利保障不足、刑事犯罪率控制不严、市场经济服务不够,成为困扰这一群体的主要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构建健全合理的法治保障体系,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
简介:农民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是每个时代都要面对的问题。在中世纪,英国农民合法权益在普通法的保护下,获得相对安全。英国的做法,特别是他们的经验,对于农民权益保护这一研究课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中国目前通过不断努力,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获得长足的进步,但是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仍屡禁不止,对此我们或许可以从英国中世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做法中寻找到一些有益的灵感或经验。
简介: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规则、一种习惯,也可以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可以为人提供行为模式、为人的行为提供预期减少不确定性、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对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引和省示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构建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但是以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来分析就会发现,该制度具有建构理性主义的色彩,存在制度价值无法得到发挥、制度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的构建应当尊重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演进理性主义的积极作用,并尽可能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简介:2012年贵州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但是,这一涉及200万人利益的重大举措却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机制。在法理基础上,生态移民具有诸多合理成分。它体现对于公民基本人权的尊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并拥有丰富的实践材料。但是,现实法律体系极度缺乏,尤其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完善。
简介:日本1952年《农地法》采取"耕种经营一体化"政策提高农民收入,1961年《农业基本法》第1条明确地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地位"列为立法目的,1999年的新《农业基本法》从灾后补偿、农产品价格、农业组织等方面保障农民收入的提高。尤其是21世纪以来,日本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形成了以农业基本法为母法的保障农民收入的立法体系。
简介:考察我国近30年城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不难发现城镇化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数量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城镇化目的的偏差、农民生存权遭受侵害、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失灵以及农民群体的非理性维权是导致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为了有效防治日益激化的农村群体性事件,稳步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应该从建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新型城镇化发展机制以及农民"利益代言人"机制三个方面进行积极努力,实现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治理。
西部大开发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法治保障
农民权利法律保护的英国历史经验——略论中世纪普通法下自由农民的主体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的制度经济学审视
生态移民若干法律问题初探——以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引入
日本保障农民收入的立法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城镇化进程中群体性事件法治化防治路径探析——以失地农民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