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政群一体式”监察体系,是指以中国共产党纪检机构为核心的、由党纪监察员、政纪监察员、人大监察员、政协监察员、单位监察员等多元监察人员组成的“一元化常态派驻式”党政纪监察委员会,即“一元主体、多元组成、分级派驻、常态监督”的监察体系。它具有权威性、一元性、多元性、法纪性、派驻性、层级性等六方面的显著特征。在“党政群一体式”监察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重点解决名称、地位、职权、产生方式及实际运行模式等诸方面的问题。
简介:《监察法(草案)》规定从中央到地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赋予监察委员会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调查及必置的职能,对被调查人采取限制或剥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它权利的强制性炎分措施,引发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否应当修改宪法及被调查对象宪法权利保障问题的争议。本文从宪法学及国家学说的角度,论证设立新的国家机关宪法授权的方式:探讨草案中对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新的立法授权,还是对原有监察制度的职权整合和相关法律修改。如果是新的立法授权,只需要废除或者修改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能达到法制的统一性,而不存在与现行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如果是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则应当遵守修改法律的立法法要求。
简介: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存在建立难、发展难的问题。但从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的经验来看: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也具有“机遇”,能够弥补企业的制度“真空”。纪检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生根需要经历三个过程,即承认机制、融入机制和引入机制。承认机制主要通过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完善和循序渐进的策略使纪检组织得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起来;融入机制则通过把纪检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创造员工、供应商融入到纪检工作的制度环境等措施使纪检组织得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引入机制则是通过聘请顾问、联合办案等过程引入外部权威使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具有权威性。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将会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