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4项规定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情节,性质上属于强奸罪的共同正犯。只要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轮流强奸的故意,连续、轮流地对同一妇女或者幼女实施奸淫的,即构成轮奸,其中的参与人是否都具有责任能力不影响轮奸的认定,但无责任能力的参与人因具备阻却责任事由而不负刑事责任。轮奸的成立至少要求两人的奸淫行为达到既遂,奸淫未得逞者不以轮奸论处。轮奸、共同实行强奸的场合,各正犯的犯罪形态的认定应奉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轮奸的片面共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基于与他人具有共同强奸的片面故意分担或者加担他人的强奸实行行为,而且还要求行为人对同一被害人也实际实施了强奸行为。
简介:根据中澳人权对话项目安排,6月20日至21日,司法部基层司、外事司与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中澳社区矫正研讨会。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矫正署缓刑和假释地区主管米切尔女士、新南威尔士大学犯罪学研究委员会主席昆宁教授等5名社区矫正实践部门的政府官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北京市、上海市和江苏省等14个社区矫正试点省(区、市)司法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中央综治办、中央编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