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青年期这个年龄阶段的明确划分,青年概念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产物,是在十八世纪中叶发生的产业革命以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1届大会的一份综合报告指出:"在传统社会里,根本没有青年这一概念.人们从儿童成长为成年人,并不经过任何过渡阶段,两代人之间也淡不上什么’代沟’.人们自然而然地走向工作,靠年长的同伴指点,日积月累,边干边学.在工业社会里则不然,事事都比较合理化,生产技术也要复杂得多,从整个的生产组织看,边干边学,或单凭实践,已经行不通了.这样一来,人们就需要进学校学习专业技术.人的一生,在童年和成年二者之间无一例外地存在着一段相当长的过渡时期".①显然,探索青年组织的出现,必然要同青年期这个年龄阶段的明确划分与青年群的崛起相适应.
简介:从政治过程和民主规范的角度看,人大选举组织体系是一项事关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乃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制度。1953年至今,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已历经六十年有余,但是,却少有系统梳理其发展演变的研究。实际上,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经历了从“行政机关主导”到“行政—立法机关协作”,再到“立法机关主导”的演化模式。虽然这三种模式下的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因其主导的中坚力量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是党领导下的自上而下动员、组织的三级分工模式:最高层负责整体部署,中间层负责协调指导,基层负责组织选举。未来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可从理性化与公正性两方面加以完善。在理性化方面,应补充制订党参与人大选举事务的相关规范,同时考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代表选举与联络机构;在公正性方面,应先从理论上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选举组织规范,而后再考虑相关制度的完善。
简介:有组织犯罪区别于一般犯罪之处是其“组织性”。按系统理论关于组织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基本框架的思路,可给有组织犯罪下这样的定义:有相对稳定的犯罪者(一般三人以上),有明确的头目、骨干和特有的分工组合方式,借助既备工具,使用暴力、恐怖或其它手段,以明抢暗夺或提供非法物品,非法服务为主要犯罪内容,来年取暴利或实现其它非法目的,并能实施持续性犯罪的非法聚结体。破坏其有组织犯罪的要素──结构──功能的统一,则是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