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战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战争形式,它的匿名性、跨国性、破坏性等特点使其对国际安全构成新的挑战;网络战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度正在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与日俱增,但现有国际法对之没能做出任何有力应对。世界上已经发生了一些网络战的案例,它们不仅揭示了网络攻击通过与物理攻击相结合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的一些重要原则(如区分原则)提出了严重的书b战。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遭遇众多的困难,人们难以依据区分原则来确定网络攻击的合法性,战斗员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网络攻击、而非常规手段来发动攻击,从而在网络战中要比在常规战争中更为频繁地违犯区分原则。由于网络战潜在的巨大军事价值,虽然网络战也许较之常规战争更加难以控制,但即使可能会遭到构成战争罪的指控,一些国家也要竭力发展网络战、甚至破坏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为此,可以通过改进或重新解释国际人道法、利用和发展相关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来规范网络战。
简介:二次大战以来,美国历届政府在对待经济安全的态度上,表现出既重视又不重视的矛盾现象:一方面,历任总统都明白无误地强调靠经济的规模和实力来作为美国的最后防线,认为一个有活力的国内经济是美国发挥全球领导作用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又较少使用经济安全一词。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长期处于从属地位,用美国外交政策专家罗赛蒂(J.A.Rosati)的话来说,就是属于“低级政策”之列;一方面,在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国际经济政策和国内经济政策时,常常用来达到经济安全目标,特别是不少对外经济政策本身就是典型的经济安全政策,另一方面,从来没有正式制订过一个系统和明确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这一矛盾现象是了解美国经济安全战略的入口。
简介:岛礁属性争端构成了中菲“南海仲裁案”菲方诉求的一个主要部分。该争端涉及岛礁两个方面的属性:岛礁的法律属性,即对海洋地物是岛屿、岩礁还是低潮高地的判定;岛礁的领土属性,即低潮高地能否通过先占取得陆地领土主权。由此引发两个重要的法律议题:第一,岛礁法律属性判定是否与岛礁主权归属无关;第二,低潮高地是否构成领土主权的一部分。对上述问题的回答首先关涉仲裁庭对岛礁属性争端是否有管辖权以及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中国对仲裁“不接受”、“不参与”,对裁决“不承认”、“不执行”是否有法理依据;其次关涉中国南海岛礁主权的整体性及其法理依据。本文首先分析菲方提出的岛礁属性争端的根源和意图;其次分别论述岛礁的法律属性和岛礁的领土属性两个议题及该议题作为争端与岛礁主权归属的相关性:最后提出中国南海岛礁主权整体性的命题并从法理上予以阐明。
简介:近年来,东南亚海上私人安保公司悄然兴起.其参与东南亚海上安全治理是海上安全环境的变化、海上安全供给与需求的鸿沟、东南亚民主化进程及安全部门改革所共同驱动的结果.海峡和港口是私人安保公司重点参与的治理区域,在马六甲海峡,尽管私人安保公司挑战了国家主权,但其能有效应对海上安全威胁,在短期内已得到国家“默许”;而印尼勿拉湾港口是一种多主体参与治理的安全系统,私人安保公司与其他行为体竞争,反而导致港口不安全.相比较而言,私人安保公司在海峡和港口安全治理中具有隐秘性强、与国家关系复杂、规制难及趋利性等共性;而不同的参与模式与作用则反映了二者的差异性.当前,中国要进一步挖掘海上私人安保的潜力,并做好相应的规制;要重视利用私人安保公司在海峡和港口安全治理中的共性与差异,鼓励中国与东南亚私人安保公司发展战略合作,保护中国海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