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道德能力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德性主体道德理想的基础。现代社会寻求正义的社会制度所需要的道德能力,是一种超越了心理学意义上的能力,是一种更为高级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能力,其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即合理的价值观、正义感和仁爱心、自主意识和责任感。在实践中确立价值观、树立正义感、培养伦理自主性与责任感,构成了公共行政道德能力的内涵。
简介:在我国,街头官僚(Street-LevelBureaucrat)行政裁量权的控制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容易被人们忽视,即使有少数学者对此进行研究,其研究也总是遵循立法一执法一司法的“法制主义”思路,使得研究具有明显的“单点注入”特点。对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均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本质上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对其实施有效而合理的伦理限制与伦理控制,应当是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之合理行使的根本。
论公共行政中的道德能力
论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的伦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