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易传》通常被认为是释《易》之作,其中包含了丰富的道德哲学思想,但目前的中国伦理思想史教科书多不见对《易传》伦理道德思想的阐述,这与《周易》“群经之首”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有鉴于此,本文从三个层面上对《易传》的道德哲学思想进行了新的系统的阐释:一、依据儒家天人合一的思维架构,阐述《易传》阴阳相反相成而为“易”(即“变”)、“生生之谓易”的生命本体论,人道本于天道,故人要成就自己,就必须“继善成性”,人之所以能够“继善成性”的依据是“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二、“继善成性”的具体实现路径是“修业进德”即内修其身与开物成务,其原则是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具体方法是“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三、“修业进德”的境界是“圣人气象”即“与天地合其道,与日月同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同其吉凶”的圣人境界。
简介:腐败防治事关国家存亡。在我国“小官巨贪”现象严重的背景下,从法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基层腐败防治问题,不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更具有伦理上的价值。本文从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基层公务人员腐败现状和腐败原因,研究并参考了国外基层反腐成功经验。对“家庭财产申报”“特别风险岗位评估”以及“独立监督机构”等制度的构建或完善,进一步使我国反腐败立法更加完善,科学构建我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和廉明公正的道德风尚。
简介:我国正步入公民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重心。公民自治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道德的重要特征。因此公民社会里公共领域的道德建设也应从公民道德自治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公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民自愿组织的出现与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特定的伦理功能。这些功能表明这些组织既是公民道德实现自治的平台,也是我国公共生活领域公民伦理建设的主要途径。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