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西方法律传统的演变中,法律信仰的转型是伴随着人的主体性的凸显而发生的。基督教理论承认人的有限自由意志,在上帝之下,君主必须服从神法和以神法为依据的法律,个人意志可以高于君权,由此形成了神权保护民权、对抗王权的局面。在自然法理论中,自由意志被理性所取代,人依赖理性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神法和自然法的世俗法。理性主义则认为,人不再需要神的帮助,仅凭理性的命令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理性本身的法律,获得对法律的信仰。西方法律信仰的转型经历了从自由意志到理性主义的演变历程。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的基础是理性主义,将“公平”、“正义”等法治观念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对处于目前文化境遇中的中国人来说是必然的选择。
简介:在吉登斯看来,马克思尽管提出了“人类创造历史”的命题,但却没有对自己的命题做出明确的解释。为此,他举数十年之功,从创造历史的起点、方式和结果等角度对马克思的命题进行全面的阐释。按照他的观点,只有在启蒙运动之后,由于“历史性”的发展,人类才真正开始有意识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结构二重性”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基本方式,这种方式体现在:社会结构一方面赋予人类创造历史的条件,另一方面又对这种创造行为构成制约。通过这种历史创造方式,社会并没有如马克思等人所设想的那样变成丰裕而自由的社会,反而成为“风险社会”、“失控的世界”等。通过对马克思命题的阐释,吉登斯建立起了完备的理论体系,但也对马克思命题的本意造成了扭曲。
简介:“斯宾诺莎是否是无神论者”是西方近代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无论在斯宾诺莎生前还是在其身后都有许多人认为他是无神论者,但是斯宾诺莎生前坚决拒绝这一称谓。他不仅通过其哲学论证神的存在,论证人的最高幸福在于对神的理智的爱,还通过其生活方式来证明自己不是无神论者。通过考察批评者的观点、斯宾诺莎的著作以及无神论的含义,我们看到关于“斯宾诺莎是否是无神论者”的争论,既源于人们对神与无神论所具有的不同观念,也源于他们对斯宾诺莎著作的不同解读。由于不同人心中神的观念可能不同,对斯宾诺莎哲学的理解也可能不同,人们对斯宾诺莎是否是无神论者仍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会不断促进人们对斯宾诺莎哲学的理解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