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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抗议运动中,赫伯特·马尔库塞是人尽皆知的关键性人物。他游遍欧洲,会见和平活动家和学生领袖。1967年,他在伦敦宣讲了一个理论:社会可以是件艺术。这在当时是一个颇有些奇怪的说法,因为不论是在美学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艺术和社会通常被认为是对立的。但是,马尔库塞论证说,一个新社会的存在,不但需要被创造性地想象,而且还需要一种新感性和新意识。后来,他论证道,美——美学研究的传统对象——被彻底地从主流社会的压抑中分离开来,美阻断了这种压抑,并提供了对于记忆中自由的一瞥。本文将把马尔库塞的思想置于这一时期的时代背景及其反传统文化的背景中加以考察,并概括出他的论述的主要内容。

  • 标签: 赫伯特·马尔库塞 艺术品 社会 新感觉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3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使得国外奢侈逐渐走进中国消费者的视野,成为大众消费者梦寐以求的消费目标。消费视阈下的奢侈消费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消费活动,不仅表明消费者个人对商品物的使用权,同时也表明消费者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同时更重要的是表明社会对消费取向的诱导,促使奢侈消费陷入集体无意识状态,使得奢侈消费的权利诉求走向自身的反面,具有辩证的性质,最终确立资本逻辑对所有消费者的总体操控权。

  • 标签: 奢侈品消费 资本逻辑 总体操控权
  •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 标签: 乌·金德霍伊泽尔 德国 社会生活 心理活动 自我认知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