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9月14日,垦利县胜坨镇某单位职工张某在县城驻地一金店购买白金项链一条,价值1003.76元,正常配戴一个月零六天,10月20日晚摘取时断为两段,张某找到金店希望换条新链,金店工作人员说:“只保修,不保换,要么折旧换新。”张某选择了修复。11月9日,张某被告知项链已修好,去取时发现项链因为太短已配戴不上,张某要求给个说法,11月18日张某投诉到垦利县消协。
维修项链被偷金 如此保修咋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