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年前写过一篇《"不作假账"》,文虽短浅,但确因有感而发,因事而作。想不到文章刊出不久,便收到徐贞女士的散文集《人生一本账》,快读之后,感慨有加。作者是文学"圈外人",但她这部纪实的文字,鲜活地印证了我对散文写作的一些观点。自知虽非"英雄",但遇"所见略同"也颇自慰,很是高兴了一阵,禁不住提笔再写几句。当然,我讲的"账"只是一种文学观念,而徐贞的这"一本账"却是实实在在的作品。读者会问:徐贞何许人也?我告诉你:她不是学者,也不是教授,更不是某些同行时常挂在嘴边的"我们作家"。她是我的老友诗人刘章的老伴,今年六十多岁了,是一位只读过两年半书,识字不多的"家庭主妇"。我与刘章诗酒往来,徐贞烧的菜做的饭是多次品尝过的,那醇香鲜美的"山蘑炖小鸡"和薄皮大馅的
简介:但凡从事写作者,多少都有一些稿费收入,大家都知道。可是说稿费的文章却不多见,似乎丈人羞于言钱,“一说便俗”。其实不然。不用说市场经济的今天,即使在农耕经济的古代,写作也是要相应报酬的。《隋书·郑译传》载:“上令……立作诏书,高颖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出为丈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内臣拟诏乃职分所在,他们还戏称“笔干”,要拿钱来“润笔”,这一番对话,大概就是稿费的滥觞吧。唐承隋制,风习相沿,据说玄宗朝宰相王王与“喜为人作碑志”,有一位送稿费的走错门,竟然送到王维家去,一时传为笑谈。北宋重文,此风益盛,《梦溪笔谈》有记:“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看来那时已就稿费作出具体规定,并明令颁布施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