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个真正的新闻工作者,不仅要具有独特的新闻敏感,更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新闻记者面对足以令人怦然心动的新闻事实时,凭着新闻敏感,亳不犹豫地拿起手中的笔或举起相机按动快门把它真实而生动地“记录”下来,应该说这是新闻敏感和职业技能强的一种体现。然而,有时面对这样的机会,却需要我们以新闻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去干预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作出必要的牺牲和抉择。这对新闻记者来说,不能不是严峻的考验。一 今年4月27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第十四版,刊登一组题为《危难之际真英雄--目击落水者绝处逢生》的新闻摄影作品。①报道内容是,4月25日下午4时,一位三十出头的妇女在江西景德镇市莲花
简介:在当今的新闻传媒上,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涉案新闻报道中的语言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有的还带有较为明显的违法性或歧视性,其结果不仅损害了新闻报道主体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损害了新闻传媒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用道德化感性语言代替法律化理性语言一般来说,新闻传媒与司法所秉持的话语立场是有区别的,有时甚至是相对立的。因为司法秉持的往往是法律立场,在司法过程中强调技术性、程序化和理性化的运作方式。而新闻传媒追求和实现的大多为道德化话语立场,习惯沉湎于情感性判断的“漩涡”。当这种建立在情感性判断基础上的道德结论一旦形成,新闻传媒便尽情地利用道德优势,去表达自己对司法审判不容置疑的要求和倾向,其结果要么引起法律的妥协,要么引起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