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专指企业所得税;本文中的“投资损失”,专指因被投资单位或债务人发生特殊情况,导致投资无法收回或基本上无法收回,按会计和税收的相关规定应确认的损失,不包括因一般清算、正常收回投资或处置投资资产时,因转销的投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实际收回金额而形成的,应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投资损失。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损失的财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