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债情况调查:卫生院发展何时跳出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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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卫生部出台意见,规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认定的在发展建设中形成的债务,将由政府偿付。这是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中央首次对困扰基层已久的债务问题发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作者 文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1年1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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