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的财税政策思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将要求积极推广低碳经济,全面改革资源税。陕西作为我国能源矿产资源大省,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创造了GDP增长的“陕西速度”。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为此,从财政和税收的角度出发,提出陕西地方政府应逐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财政支持的规模;同时强调,中央政府应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资源补偿原则,建立省际、地区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开辟节能减排的“源头”试点,加大对“源头”开发后的恢复、保护力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财会》 2011年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