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收取借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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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2月24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据了解,各地已经纷纷出台取消借读费的政策,北京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中小学生借读费,之前的小学借读费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消费者》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