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票财政--新疆省票之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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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远离祖国内地。清朝时,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微薄,由“协饷”解决。清朝后期,新疆的“协饷”每年白银300余万两,后因分担“庚子赔款”,减为292万两。其中由伊犁将军支用36万两,塔城参赞支用14万两,新疆巡抚可支用242万两。新疆巡抚所属各营兵约23万余人,年需军饷190余万两。尚有结余数十万两,作为军装用价,善后各款及本省经费之用。清朝末期,内地对新疆的“协饷”解不足额,即拖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疆钱币》 2010年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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