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采购将实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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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全程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等原则在新规中得以明确。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现代中药》 2010年8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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