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垫支物管费何时止——成都郫县犀浦镇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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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谁消费谁付费”是最基本的原则。但集中安置区的一些居民认为不缴物业眼务费是天经地义的事。莫非物业公司干活是应该的。政府的便宜不古自不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9年4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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