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法律化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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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法律化。在目前条件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法律化首先是宪法化。要通过宪法,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共所提出的实施这一制度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和参政地位进行确认,明确规定各党派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对人民政协的组织、活动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进行原则规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