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国土空间规划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规划对象,因此规划环评的评价对象也需要向全域、全要素扩展;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双评价”将规划环评的部分内容前置、内植于规划中,导致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的工作边界出现了部分重叠。相对而言,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在评价尺度、评价对象与评价技术方面都较为成熟,而国土总规由于“五级”规划的空间跨度大、涉及领域广、编制深度差异大,其对应的规划环评制度亟待优化完善。
出版日期
2023年05月0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