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主义民事证据收集制度之功能研究——以书证收集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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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协同主义观念下的民事证据收集制度是一种当事人收集证据为主并强调法院与对方当事人辅助与协作义务的证据收集制度。相比传统当事人主义或职权主义证据收集,它具有保障当事人充分履行证明责任、维护实体权益,保障弱势当事人的收集证据权利的落实,提高弱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可接受性,缓解现代型诉讼中的证据偏在问题,保障诉讼证明活动中正义原则的落实,抵消证据党派性的负面影响,克服传统对抗制的不足,实现证据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并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等诸多功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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