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定房贷利率推出的背景、障碍及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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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固定房贷利率是指银行与住房贷款者签订房贷合同时,按当时的相应贷款期限确定利率,且在贷款合同期内这一确定利率固定不变。在许多西方国家(如美、英、法、荷等),固定房贷利率都是一种常见的房贷利率产品。而在我国,房贷利率制定的依据是1996年制订的《贷款通则》,根据这个规定,贷款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央行利率政策指引下的浮动利率。虽然2005年3月17日央行首次提出了固定房贷利率这一概念,并称:“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由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固定房贷利率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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