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实行免费医疗史料——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及医疗队免费医疗的决定(1949年3月5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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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贫苦市民就医问题,党和政府曾对贫苦市民实行免费医疗。1949年初,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公立医院及医疗队免费医疗的决定的令》。1950年北京市公共卫生局制定了《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草案)》,对免费医疗工作进行了初步的规范、限定。但由于此《办法》存在一定缺憾,以致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1953年,北京市公共卫生局重新修订《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草案)》,对免费医疗的对象、审批过程、伤病种类、免费人数、医疗经费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53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这一办法,并决定在全市试行。本次公布的史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北京市对贫苦市民实行免费医疗的情况。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2—1—110,2—5—184,2—20—504,11—2—103,31—1—361,196—2—217。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