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引导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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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律的制定需要执行,需要人们遵守。法律的价值之一在于它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作用,即告诉人们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违反法律的后果。而立法对司法的引导作用就更为重要。因为司法行为的主体是训练有素的司法人员,他们对法律的感知、理解更为深刻,同时也最容易发现法律的漏洞,规避法律,上下其手,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也不容低估。因此,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从立法层面研究法律的制定对司法的引导作用,使立法更贴近司法实际,对司法更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推动立法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8年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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