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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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 要:《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出处 《科学与技术》 2021年26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2月0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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