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洋垃圾”广东实行进口废料收货人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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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自4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受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申请;自9月1日起,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中国国内收货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有机硅氟资讯》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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