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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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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X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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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未了还可请求交警部门处理吗
交通事故“私了”未了还可请求交警部门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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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我骑车时被孔某驾车碰倒,人未伤着,但车被碰坏!孔某可能是害怕被扣分,就提议私了.说为我买辆新车,我表示同意,就没有报警。可在撤离现场后,他就反悔了.不同意购买新车,只同意负责修理。对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我很气愤,更想使他被扣分。请问,对这种“私了”未了的事故我能否再请求交警部门处理?
DOI
54k29lgy4k/501109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07年04X期
关键词
交警部门
“私了”
交通事故
同意
扣分
新车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0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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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江淮法治
2007年04X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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