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朗读教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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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教学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朗读,顾名思义就是用响亮的声音把语言文字念出来,它是一种言志传神、负载思想感情的口语表达艺术。一篇课文,通过朗读会更深刻地体味文章的精义妙理,体味作者的所感所悟......”。其实,也只有朗读才能实现语言的两种转换——书面语向口头语的转换,作者语言向读者语言的转换。在这两个转换的过程中,学生的语言感悟和语言表达能力才能同时获得提高。
出处 《中小学教育》 2020年24期
出版日期 2020年11月3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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