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对话的模式及其在全球化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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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对话是法律交往的基本形态,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形成前见歧义的意义共识。法律对话是在一定的模式下实现的,以全球化为界,前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对话模式主要有自我继承的法律对话模式、交往移植的法律对话模式和法治共识的法律对话模式。在全球化运动和全球治理理论的双重影响下,提出了新型法律对话模式,即善治共识的法律对话模式。这种法律对话的模式虽然还没有完全实现,但是它从本质上来说契合于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的全球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因而表达了全球化时代人类法律对话模式的发展方向。
作者 张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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