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奖金发放方式中的节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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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对于纳税人而言,每月均衡发放工资和奖金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同时,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文摘》 2006年8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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