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社会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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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对待理性与社会发展秩序的关系问题上,西方哲学史上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唯理主义的建构论理性主义,另一种是进化论理性主义或渐进理性主义.前者认为,理性是一种绝对之物,理性能够成为其自身的主宰,可以控制自身和社会发展进程;理性是社会秩序生成的根源,社会秩序即规范、制度和社会组织,是人的理性设计的结果.而后者认为,理性不是万能的,理性不能超越经验理解自身,理性具有一种不及性,理性发挥作用的程度和范围有限,社会秩序不是人的理性设计和审慎思考的结果,而是人的行为的结果,是累积性进化的结果,是人在不断的试错中形成的,自生自发的而不是理性设计的社会秩序才是最好的秩序.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能够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超越建构论理性主义与渐进理性主义的对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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