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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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02年,我国取消了工程总承包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2003年11月,原建设部办公厅就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资质复函,明确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2016年6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文将主要对设计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进行探讨。
作者 常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防护工程》 2018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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