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促结合 整改配套 固原市中级法院认真落实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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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自治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对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任院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依法处理上缴财政资金118万元、罚款2.15万元.核减基本建设工程造价10万元.并提出对14名干警违规出售集资房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建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宁夏审计》 2004年6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