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阅读教学焕发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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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维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因此,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应尊重学生的阅读自主权。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努力让课堂成为学生张扬个性的广阔天地,让阅读教学焕发生命活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现代化》 2005年7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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